2024 年 7 月 10 日,欧盟向世界贸易组织通报了关于禁止在特定食品接触材料以及制品中使用双酚 A(BPA,CAS No. 80-05-7)相关物质的法规草案。
该法规对 BPA 以及盐和其他的双酚物质,以及其他有害双酚和双酚衍生物有具体要求。有害双酚和双酚衍生物指的是 (EC) 1272/2008 号附件 VI,第 3 部分所列的双酚物质或双酚衍生物。此项草案将取代并废除现行的(EU)2018/213关于双酚 A 要求的法规,并对食品接触塑料的法规(EU)No 10/2011 做出修订
BPA禁令豁免情形
法规草案中明确了,除下列 2 种特殊规定的用途以外,禁止在食品接触用粘合剂、橡胶、塑料、离子交换树脂、印刷油墨、硅酮、清漆和涂料的生产中使用 BPA 及其盐。
除 BPA 之外的其他有害双酚和双酚衍生物也禁止在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的生产中使用或将此类产品投放市场,除特别向欧盟官方递交物质申请获得豁免的情况外。在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的生产中按照所适用规定使用了其他双酚物质或双酚衍生物,则不得检出 BPA 残留。
欧盟塑料法规的修订
该草案法规对塑料法规(EU)No. 10/2011 做出新的修订,即删除法规清单中物质编号 151(BPA)和 154(双酚S,BPS)。当该草案生效后,这 2 种物质均不允许在塑料材料中使用。
该法规将会取代和废除法规(EU)2018/213 。该法规计划会在 2024 年 11 月被采纳和发布,预计在发布后的 20 天生效。